关于将部分企业纳入配送企业信息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 字体: 】 【打印文章

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辽宁省新一轮药品配送企业报名及资料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合格药品配送企业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纳入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库。

即日起,中标生产企业可与上述配送企业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2017)”建立配送关系,配送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与进入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库的一致,配送关系的建立方法详见本网站2017214日发布的《关于辽宁省2015年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建立配送关系的通知》。

附表: 纳入配送企业信息库企业名单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