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启动药品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联合议价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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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联合议价工作正式启动。在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征求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各市和省属医疗机构确认、报备,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地、省属各医疗机构意见,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联合议价组组成情况如下:

第一联合议价组: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盘锦市、葫芦岛市,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院附属医院。第二联合议价组:朝阳市。

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和领导。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属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落实各种责任制。要健全应对处置机制,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协调、沟通和处置。

二要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联合议价工作。各联合议价组要按照《关于做好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联合议价工作的通知》(辽卫传[2016]63号)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步骤,组建由各医疗卫生机构议价代表组成的联合议价工作组,确定议价清单,并通过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联合议价公告。

三要做好联合议价的组织和引导。各联合议价组的具体议价清单、时间和流程安排要以联合议价组公告的形式面向社会发布。鉴于第一联合议价组参与地区和省属医疗机构较多,建议按照责任分担、任务分担、经费分担、结果互认的模式,签署合作协议,扎实、稳妥推进联合议价工作。

四要完善联合议价的监督工作机制。各地、省属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监督工作机构,对联合议价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要做好联合议价全过程的原始资料留存。各联合议价组要严格过程管理,做好联合议价过程中相关决策、文件、纪要等档案资料的留存,确保工作可追溯。

六要严格保密纪律。各联合议价组的议价工作只能通过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不得将数据载入其它平台,要确保数据安全;各地、省属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任何与联合议价工作相关的信息与数据,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要做好联合议价设备的善后保密处理,尤其是电子设备的数据脱敏和销毁工作。

七要严格新闻发布管理。有关联合议价的新闻宣传工作由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各地、省属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八要方便企业,减轻企业负担。各联合议价组在联合议价过程中,要本着方便企业的原则,合理安排议价工作时间和流程,以便相关企业知晓并做好议价准备。要严格廉洁纪律,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