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全省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及使用督导检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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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及使用,省卫生计生委于92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及使用督导检查的通知》(辽卫传[2016]194号),对全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及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备使用制度建设情况。二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情况,主要包括医疗机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及《廉洁购销合同》情况、辖区内医院网采率、药品网采率、货款支付情况等。三是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情况。四是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和供应保障工作开展情况。五是辅助用药预警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通过市(县)及省属医疗机构自查、省组织专家抽查,并采取现场查看与平台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结果将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视情况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进行通报。

目前自查阶段已完成。从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反馈的情况看,大多数公立医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配备使用管理制度,能够按照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建立了短缺药品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药品短缺信息;建立了辅助用药预警监控机制,制定了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目录;建立了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

督导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公立医院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没有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还款情况不理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公立医院也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力争以最短的时间,通过最有效的办法予以解决。

20161027 来源: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