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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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下旬,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在各自的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加上之前我省第一批被确定的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沈阳市、大连市、辽阳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与此同时,经过各地申报,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研究确定本溪市、锦州市、营口市、朝阳市为医养结合省级试点市。日前,由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我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为做好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举办了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推进和业务培训班,来自各市卫生计生委医养结合工作分管主任、医养结合工作牵头和相关科处(室)负责人、部分基层医养结合单位的代表,以及省卫生计生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这是我省卫生计生委系统首次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全省医养结合专题会议和业务培训,旨在通过听取我省部分地区相关工作经验和观看外省市的专题宣传片等培训内容,提高各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起步和推进水平。这次培训班是在我省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和生活照料的需求叠加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十分迫切的背景下,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长办公会议要求,通过业务培训和经验介绍推进工作,是落实省政府医养结合实施意见和省长公办会议要求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我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一次动员部署会议。

《通知》的下发和我省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和业务培训班的举办,拉开了我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序幕,标志我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