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际联盟联合议价进口抗癌药品资质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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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投标企业:

按照《关于发布并执行进口抗癌药品省际联盟联合议价结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96号),为做好联合议价结果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料报送

(一)需报送资料的药品

省际联盟联合议价成功的产品中未在辽宁挂网采购的药品,即《关于发布并执行进口抗癌药品省际联盟联合议价结果的通知》附表1中无我省挂网流水号的药品。

(二)资料报送要求

1.不需在网上填报信息,仅需报送纸质材料。需报送的产品信息资料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药品注册批件》

复印件

2

药品质量标准

复印件

3

药品说明书

原 件

4

有效期内的省级、市级或企业全检报告书

复印件

5

进口药品需提供境外生产企业向代理企业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总代理证明或代理协议

复印件

2.投标材料中的非中文材料,需同时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公证内容应包括中文翻译件与原文一致的内容。

3.报送的资料应逐页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必须是鲜章,复印、彩打章无效),要求“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要求“签名或印章”的位置必须签名或加盖印章。

4.为做好议价成功药品在我省的供应保障工作,请相关药品投标企业按照要求尽快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报送相关资料。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信息录入和审核,自2018年11月15日零时起,审核通过的相关产品将按照议价结果挂网。

(三)资料报送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603室。

二、配送关系建立

所有议价成功的药品均需按照《关于发布并执行进口抗癌药品省际联盟联合议价结果的通知》的要求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建立方法请参考本网站2017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辽宁省2015年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建立配送关系的通知》。需报送资料的药品,在报送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建立配送关系。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8日